各工会组:
为庆祝国庆节65周年,学校工会拟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10月——11月期间。
二、活动对象:全校在职的工会会员。
三、活动内容:各工会小组于9月30日前提交本组活动方案至工会办公室进行审核,活动方式、内容不能违反国家规定政策,活动结束后执正式发票按程序到工会财务报账,同时提交活动照片、新闻稿。
四、活动经费:
参加活动的人员按每人100元计,不得超支,超出部分由各工会小组自行承担。
五、安全防范: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时要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指定工作人员,确保大家快乐出行,安全归家,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富有意义的节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4年9月16日
上一条:关于继续在平果校区开展周末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积极参加区直企事业工会气排球比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