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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俱乐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4 发布人:

 

桂幼师工会〔20183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职工俱乐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工会组:
为规范学校教职工俱乐部的管理,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参与性及积极性,促进其健康发展,特制定《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俱乐部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俱乐部管理办法(修订)》(桂幼师工会〔20143号)废止。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8423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职工俱乐部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俱乐部日常管理,使教职工更积极地参与文体休闲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俱乐部的性质与宗旨
1.俱乐部的性质为教职工自由、自愿组建的非营利性的群众业余文化体育组织。
2.俱乐部的宗旨:依照上级有关指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以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拓展和引导教职工的业余爱好及业余活动,激发其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的强烈意识;宣传党的大政方针,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增进教职工之间相互了解与交流、体验生活乐趣;提供各种贴心关怀,共享健康和快乐。
    二、俱乐部的成立
    1.俱乐部由教职工依个人兴趣爱好自发组建,以文化、体育、休闲为主题,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且有发展的趋势
2.由组织者向学校工会提交成立某主题俱乐部的书面申请(应有10人以上教职工联名),经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方可成立。
     3.俱乐部成立后,由会员民主推选其中具有组织能力、有责任心的 “积极分子组成俱乐部管委会,并选出会长、秘书长、纪律监督各1名(需更换人员时,继续采用选举方式产生新的人员)报学校工会备案。
    三、俱乐部的入会与退会   
1.入会:会员无年龄、性别限制,只要拥护俱乐部章程,积极且能坚持长期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均可成为俱乐部会员。全体教职工可随时自愿报名参加,由本人填写《XX俱乐部入会申请表》,提交俱乐部会长批准。
2.退会:
    1会员离职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2个月之内从未参加俱乐部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3会员自愿退会,直接填写《教职工俱乐部退会申请表》,向俱乐部会长提出申请。
四、俱乐部的管理
1.各俱乐部成立后,要尽快完善俱乐部的章程,根据自身特点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寓学习于工作中,寓教育于活动中,形成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和机制
2各俱乐部每年年初要制定开展活动的计划,年终要撰写总结,并报备到学校工会办公室。
3.俱乐部原则上每月至少举办1-2次集体活动,活动时间为周末或业余时间,可采用活动、交流分享、内部比赛、外部联谊赛等形式;每年组织专项大活动不少于一次,并配合学校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比赛活动。
    4.各俱乐部如举办集体活动,应统计参加活动人数,并做好活动记录。
五、俱乐部的职权
1.俱乐部活动范围:开展俱乐部内部的相关文体活动;承接学校参赛或访问任务;开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类相关主题活动。
2.俱乐部会长职责:
     (1)全面负责本俱乐部管理,制定、完善本俱乐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吸纳新会员。
 (2)年初制定本年度活动开展计划,年中、年末进行俱乐部活动总结。
(3)年末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并提交工会。
(4) 负责组织和策划俱乐部系列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工作,按月向工会提交本月活动照片及相关宣传资料。
     (5) 负责俱乐部财务收支登记管理,并向本俱乐部会员定期公示。
     ⑹召开俱乐部会议,倾听会员合理建议,民主解决俱乐部内部事务。
     3.俱乐部会员的权利:
  (1)俱乐部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俱乐部各项活动有建议权,对财务支出状况有知情权。
 (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4.俱乐部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俱乐部声誉。
 (2)尊重俱乐部的劳动,配合俱乐部的工作,执行俱乐部决议。
 (3)按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注意礼节,相互尊重,服从裁判,杜绝不文明言行。
六、俱乐部的经费管理
1.凡上交年度计划及预算的俱乐部,学校工会视活动开展情况每年给予3千至5千元的活动经费。
2.对于突发性费用,需提交含活动方案的请示,经工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3.各俱乐部采购的器材和用具视为俱乐部财产,原则上自行保管。各俱乐部会长对各项器材用具应指定保管人和保管人的代理人,负责保持器械完整及维修报损。器材损耗,由各俱乐部列具清单进行报销,新旧保管人员交接时,需盘点登记移交并公告成员以及工会办公室备查。
七、俱乐部的考核评鉴
1.工会委员会每半年根据各俱乐部提交的活动计划、总结,以及活动参加人数、规模、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等进行综合考评,分数居前列的俱乐部及会长获学校工会奖励,并提高下一年度的活动经费。
2.俱乐部废除:若某俱乐部半年内未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的会员平均出席率不足60%,由工会发出书面预警,若半年后仍无改善的,则立即解散该俱乐部并停止经费补助。

上一条: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春游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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