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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8 发布人:

 

桂幼师工会〔2016〕3号
 
各工会组:
为庆祝 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丰富学校女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学校工会决定以各工会组为单位组织女教职工开展“相约春天,美丽同行”的春游踏青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3—4月间。
二、活动地点:南宁市范围内。
三、活动对象:全校在职女教职工。
四、活动费用:参加活动的女教职工按每人100元计,不得超支,超出部分由各工会组自行承担。
五、        活动要求
(一)各工会组于3月15日前提交本组活动方案至工会办公室进行审核,活动结束后执正式发票按程序到工会财务报账,同时提交活动照片、新闻稿。
(二)各工会组开展春游活动需在南宁市范围内,当日往返;如需开支工作餐,餐费标准不超过50元/人(含在每人100元的活动费内)。
(三)各工会组开展活动时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大家快乐出行,安全归家,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富有意义的节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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