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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1—2022年度先进工会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8 发布人:工会

桂幼师工会〔20234

关于开展学校20212022年度先进工会组、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工会组: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工会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激励会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工会活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工会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212022年度先进工会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工会组评选范围:各工会组。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工会专、兼职干部。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范围:在职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章程》、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会员遵纪守法。

2.积极配合学校工会工作,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学校的发展,引导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工会组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活力,能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活动。

4.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较好的成绩。

5.在构建和谐校园环境中,工会组密切联系本部门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带头执行《中国工会章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立足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勇挑重担,开拓进取。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深受教职工的拥护。

4.热爱工会工作,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认真落实学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和带头参加工会各项活动。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维护团结,工作中顾全大局。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同志,助人为乐,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好评。

4.热爱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5.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工会组4个,评选比例30%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6名,评选比例20%

3.会积极分子67名,评选比例10%,各组名额见下表

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工会组

参选

会员数

名额

工会组

参选

会员数

名额

办平纪审

28

3

初等教育学院

60

6

人宣网资

34

3

特殊教育学院

35

3

学图招质

50

5

运动与健康学院

67

7

后财

42

4

音乐舞蹈学院

47

5

教培

45

4

美术设计学院

43

4

学前教育学院

87

9

儿童艺术学院

25

2

学前中高职学院

71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37

4

合计

357

35

合计

314

31

(二)评选要求

1.各工会组要根据评选名额及评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各工会组在评选范围内推荐先进工会组4个、工会工作先进个人6名;在本工会组范围内评选出工会积极分子后,每人填写一份推荐表。

3.各工会组610前将各项评选推荐名单、本组的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交学校工会办公室。所有评选推荐名单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正式名单后,由学校工会予以表彰。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专、兼职干部名单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工会小组推荐表

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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