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幼师工会〔2024〕2号
关于调整工会组及选举工会组组长的通知
各工会组:
因学校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为加强学校工会的组织建设,推动工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调整工会小组,并选举工会组组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小组的设置
学校共设立16个工会小组,原则上9个学院单设为工会小组,各行政职能部门设为7个工会小组。各工会小组的设置详见附件1。
二、工会组组长名额及条件
(一)每个工会组选举产生1名组长。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和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关心学校、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3.工作积极热情,能够真实反映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根据学校党委会2016年第27期会议纪要中明确,“在组织工会组长改选时,建议以中层干部为组长候选人,以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的领导,更有利于推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本次选举工会组长以中层干部为组长候选人。
三、选举办法
工会组组长由各组工会会员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各工会组召集人(名单见附件1)组织本组工会会员,集中大多数会员意见,提出组长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本工会组组长。选举程序:1.记录应到会和实到会人数;2.提名监票人、计票人;3.会员无记名投票,计票;4.记录、公布选举结果。
(三)上报选举结果。各工会组在选举结果出来后的3日内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审批。
三、选举注意事项
(一)到会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
(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或候选人得票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时,应重新选举。
四、时间要求
各工会组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选举并上报组长名单到学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会员名册一览表
2.各工会组组长选举召集人名单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