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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选工会组组长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4 发布人:

 

桂幼师工会〔201612
 
关于改选工会组组长的通知
 
各工会组:
    为加强学校各工会组的管理,有序开展各项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经学校2016111党委会同意,改选各工会组组长。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组组长名额及条件
(一)每个工会组选举产生1名组长。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学校、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
群众拥护。
3热心为教职工办事,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召集能力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二、选举办法
工会组组长由各组工会会员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各工会组召集人(名单见附件1)组织本组工会会员,集中大多数会员意见,提出组长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本工会组组长。选举程序:1.记录应到会和实到会人数;2.提名监票人、计票人;3.会员无记名投票,计票;4.记录选举结果。
(三)上报选举结果。各工会组在选举结果出来后的3日内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审批。
三、选举注意事项
(一)到会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
(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或候选人得票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时,应重新选举。
四、时间要求
各工会组在20161110日前完成选举并上报组长名单到学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 各工会组组长选举召集人名单
      2.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会员分组一览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6113
 
 附件1
各工会组组长选举召集人名单
工会组名称
会员人数
选举召集人
  
办人宣纪工会组
32
李朝晖
 
学信图招工会组
44
雷淑蓓
后财工资工会组
41
韦祝成
教培督工会组
36
 
学前教育系工会组
74
刘揖建
初等教育系工会组
55
陈基东
艺术系工会组
49
黄再光
社科特教工会组
25
何孜孜
中专部工会组
60
 
幼儿园工会组
65
李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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